为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覆盖教学主要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推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方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1.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制定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客观依据。
2.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帮助任课教师了解其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不断改进教学设计,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供比较全面的信息。
3.为进一步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晋级的基本依据。
二、评价对象
全校承担本科课程(通识选修课除外)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价组织形式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从学生评价、专家评价、领导评价三个层面组织实施。评价的主体分别为校领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团成员、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在校学生。评价的对象是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评价的内容
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以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为中心,强调对教学全程的动态控制,坚持领导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和发展功能。
(一)领导对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侧重于教师遵守教学规范的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参与情况、教学纪律情况等方面。
(二)专家对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侧重于教师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包括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教学机智、教学艺术和教学特色等方面。
(三)学生对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涉及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五、评价的实施
对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每学期都要开展领导听课、专家评课和学习评教的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听课。院系、教研室有关领导一学期至少随堂听课2-3门次,做好听课记录和对教师授课的评价,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
(二)专家评课。每学期初,教务部召开校教学督导团会议,布置本学期督导团成员的听课安排和要求。各院系分别召开教学督导组会议,布置本学期专家评课的工作。专家要做好记录,指明教师授课的优点和不足,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三)学生评教。一般在每学期中后期安排,由教务部组织各院系学生信息员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活动,并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六、评价结果
1.教务处在每学期初将上学期的学生评价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2.每学年初,各学院将领导评价结果、督导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3.每学年初,教务处将上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总成绩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反馈给教师本人。
4.学校督导组、各学院要重点关注评价成绩较差的教师,采取必要措施帮助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5.将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结果、每学年领导评价结果和校督导评价结果与教学酬金、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教学评优等挂钩。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