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12


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鲁招考〔2023〕23号)要求,结合学校(科学院)、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该学科(类别)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工作小组在学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

(二)在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学科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技术保障人员、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根据需要选配)。

(三)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学科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工作。

所有复试相关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亲属或利益关系人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性。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科实际,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公平性。学科按照学校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学科根据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规范复试流程,严格制度规范落实,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科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1.2。

(二)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

1、复试测试分工(面试)

学科复试测试工作依照校(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由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秘书协调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服务人员、复试测试考生、复试考试相关人员

2、复试测试时间

复试测试时间安排在42日,具体日期由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科复试准备情况确定,报学校(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相关测试人员下达。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可由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签字)

学科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学科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3年我校(院)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类别)全部实行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内容。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可聘请外国语学院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心理测试

考生按照学校(科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

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的心理测试。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

2023年423

1)专业课笔试

2023年4月2日   14:00-16:00

2)英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

2023年4月3日   全天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3031采用五思科技公司的研究生复试平台系统进行报名及材料提交,复试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3、心理测试方式

按照学校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予录取。

如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科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科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科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科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政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学科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一)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为了确保复试顺利进行,采用山东五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前期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加强导师遴选和管理

严格人员选聘,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选聘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正式复试前组织复试实测预演。各学科(类别)严格按照笔试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笔试考场设置及监考要求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规定执行。加强入场安检,规范监考行为,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专项巡视组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强化安全保密工作

各学部(院)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人员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开展复试人员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把保密底线,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

(五)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做好组考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部(院)要做好考场消杀通风,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科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优化考生服务

学科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邮箱、电话、学部(院)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使考生充分知晓。学科要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创设良好复试环境;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安排专人接听考生电话,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考生登记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报考外单位考生复试信息登记工作,克服困难,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复试费用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责制度

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科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院)、院(所)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栏目,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学科专业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科专业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531-89631895(工作时间开通)

投诉电话:0531-89631236(工作时间开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