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及申请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总体进度要求
1、3月19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登录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学院于3月23日前将审核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2、3月30日前,研究生处分领域抽取盲审论文并公布名单。
3、4月9日前,随机抽取参加论文盲审、中期筛选被“亮黄牌”、未达到英语六级要求但已发表英文论文的研究生,若通过答辩资格审核,将论文送研究生处参加盲审,同时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4、4月27日前,各学院(部)将参加学术规范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进行检测。
5、5月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非盲审论文的送审,评审意见的返回时间不晚于5月20日。
6、答辩其他材料最迟办理时间为5月25日。
7、论文答辩应安排在5月31日前完成。
8、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登录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提交信息,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位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6月5日,各学院(部)统一将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二、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根据《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答辩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2、审核的内容包括:(1)英语六级成绩;(2)课程学习成绩及所获学分;(3)参加前沿讲座情况;(4)实践环节;(5)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
3、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通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进行,请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和提交材料,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
4、因系统中无法审核科研成果,各学院(部)务必按照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严格审核。
5、凡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的、或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延期毕业。
(二)时间安排
1、3月15日-3月19日,研究生毕业申请,各学院(部)审核。
2、3月23日前,各学院(部)将审核通过拟答辩研究生的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提交材料
1、本学院(部)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纸质版1份;
2、本学院(部)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学院(部)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电子版1份。
三、论文评阅
(一)盲审论文的评阅要求
1、3月30日前,研究生处分学科抽取盲审论文并公布名单,具体办法见《齐鲁工业大学关于试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暂行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2、4月9日前,随机抽取的盲审论文作者、中期筛选“亮黄牌”者、未达到英语六级要求但已发表英文论文者,将学位论文及评审费600元(300元/本)一并送交研究生处参加“双盲”评审,该盲审论文同时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3、盲审论文须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规范》要求装订(但论文中不出现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致谢的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期刊、位次)。
4、盲审结果一般将于5月中下旬返回学院(部)。
(二)非盲审论文的评阅要求
1、不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须聘请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对论文进行评阅。
2、5月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非盲审论文的送审,评审意见的返回时间不晚于5月20日。
四、学术规范检测
1、申请2018年上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检测,所有提交检测论文以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27日前将论文电子版送交研究生处。检测完成后,研究生处统一将检测结果返回学院(部)。
2、对存在学术规范方面问题的论文,学校将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暂行办法》、《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处理。
3、未按时进行检测论文者,不能参加答辩。
五、论文印刷装订
1、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
2、送交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可以是活页本或简装本,答辩后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装订。
六、论文答辩
1、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在答辩前1周将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前1周,各学院(部)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各拟答辩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一览表》到研究生处审批,同时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私自打印无效)。
3、论文答辩应安排在5月31日前完成。
4、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有关材料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
七、学位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人分别提交《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1份,《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2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5份(其中1本为线装),不符合《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信息刻入一张光盘,光盘表面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在提交论文时一并交研究生处。
(1)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1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有单独格式要求),以“学号-姓名-摘要”命名;
(3)个人在学研究成果(发表论文、获奖、专利)1份,并将所有成果的扫描件(JPG图片格式)放入以“学号-姓名-在学研究成果”命名的文件夹;
(4)个人信息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宽150×高210(像素),大小≤10K,JPG格式)电子版1份,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本学院(部)所有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
5、本学院(部)所有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
6、各学院(部)将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统计表》,并将本学院(部)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的光盘汇总成一张光盘(光盘内容格式:所有论文一个文件夹、所有摘要一个文件夹,所有成果一个文件夹、所有照片一个文件夹、所有基本信息表一个文件夹、信息汇总表一个excel文件)一并提交。
7、以材料各学院(部)审核无误后,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研究生处复核。
(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受时间为6月5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将延期毕业。
八、其他说明
1、各有关学院(部)及申请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特别强调的是,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有关提交材料的检查、审核工作。
3、往年工作中发现部分学院(部)和导师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请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于因工作纰漏导致出现问题,学校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
4、本通知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下载,所列文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中下载。